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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博士学位新入职青年教师申请指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 (试行)
发布者: [科研与研究生科] 日期: [2015/9/6 10:42:55] 访问量: [4876]
为更好培养青年教师,允许新入职我院且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在未取得硕士生导师(以下简称硕导)招生资格前申请与正高级职称硕导共同指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办法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正式入职机械工程学院教师岗位且原则上不超过2年,在岗青年教师。
2. 须与正高级职称硕导合作,共同培养研究生。
二、 指导研究生名额
1. 青年教师在未取得硕导资格前,每年只允许申请与一正高级职称硕导合作指导1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该研究生须挂在该硕导名下(不占该导师正常招生名额)。
2. 每位硕导原则上每年只允许与一位青年教师合作指导研究生。
三、 权责分配
1. 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导师负责总体质量把关,协作青年教师负责研究生的具体指导工作。
2. 指导研究生工作量分配比例为1:1,研究生业务经费将全额划拨至青年教师账户,按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工作需求支配。
四、 报名方式
申请人在招生当年,填写《非硕士生导师指导研究生申请表》与《导师双选表》一同上交到科研与研究生科。
五、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校、院相关办法执行。
六、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科研与研究生科负责解释。
燕山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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