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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研究生实验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作者:院教务科    更新日期:[2009/12/15]

院属各单位:
  2009年度研究生实验教学工作量开始填报,为做好本项工作,请各系部、研究所、实验室认真负责,按照以下要求填报:
  1、实验指导教师按照《2009年指导研究生实验工作量申报表》如实填写本年度实验工作量;
  2、实验内容应在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体现,研究生导师要对实验内容的真实性认真审核并对其负责;
  3、学院将审核研究生提交的论文,若实验内容没有在论文中体现或者有其它虚报内容,学院将在发现问题的当年扣回虚报的工作量,并对实验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导师进行曝光;
  4、实验指导的工作量计算方法:硕士每生每学期5学时,从第三学期算,总学时不超过15学时;博士每生每学期10学时,从第二学期算,总学时不超过70学时。所以2009年度可以报实验工作量的研究生为:
  (1)硕士:07级2个学期、08级1个学期;
  (2)博士:06、07和08级各2个学期、05级1个学期。
  5、本次申报工作将截至到12月18日下午17:00。

  点击下载《09年指导研究生实验工作量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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