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部: 为了完善我院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规范管理、运行和建设,突出科研带头人的重要作用,今年年初学院在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建立了首席教授和教授委员会制度。为了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的作用,请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主任向教授委员会汇报本年度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会议由首席教授组织召开; 2、会议内容:实验室主任向教授委员会全面汇报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以及下一年度工作设想,接受教授委员会的审议和质询; 3、会后形成会议记录,经首席教授签字后交科研科备案; 4、没有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系部参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模式开展此项工作。 5、此项工作请在2011年1月10日前完成。